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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病找正规医生为上策——从“通缉”灰指甲患者说起(节选)作者:佚名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09年09月23 【字体: 】 

上世纪90年代初,我几个手指甲患了“灰甲”,涂了几种药物均无效。于是在“小广告”的指引下,慕名来到某区级医院的“特色门诊室”。接待我的一位女医生说,她们的外用药是西北某老中医的祖传秘方,包治包好。但治一只“灰甲”需花400元。她并递给我看一本治疗登记册,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患者的姓名、性别和联系电话,其治疗效果都是“痊愈”。我准备随机拨打其中一个电话,予以“确认”,但却被她断然制止了。理由是涉及个人“隐私”。这就使我感到困惑了。“灰甲”长在手指上,人人都看得见,这“私”还能“隐”么?于是我转身来到市中医院皮肤科,并第一次见到了王宙康医师。他解释说,各种外用药液,由于无法通过指甲盖面,进入引起“灰甲”的病菌藏身的指甲内层,因而疗效都不佳。那个“特色门诊”的“秘方”,实际上是使用一种高浓度的尿素,把“灰指甲”盖“烂掉”。但由于这种方法很容易产生感染,因而是得不偿失的。王医师进一步指出,“灰甲”的病原体是一种真菌,需要内服“伊曲康唑”和“特比萘芬”方能根治。但是,他又说,由于个体差异,这两种药并不能“包治”每一个“灰甲”患者,治愈率约为70%~80%。虽然我后来成为“幸运者”,但即使居于“无效”之列,我也遇上了一位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神的信得过的医生,决不会去花400元“包治”一只“灰甲”的冤枉钱了。……

总之,陋见认为,不论得了什么病,去正规医院为上策。首先,医生运用各种先进的检测设备可以及时明确诊断。其次,其预后无论治愈还是控制、缓解,甚至“回天乏术”,都实事求是地反映了现代医学发展水平,病人及其家属都可“胸中有数”。第三,不会“药石乱投”,产生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的不良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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